台媒:大陆配偶最快4年入籍草案遭绿营4度封杀
2007年1月2月上午,台湾“移民署”正式揭牌之际,“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在“移民署”门口举行大陆配偶“抗议歧视、要求人权”活动。图为抗议者演出行动剧,表现大陆配偶在台湾的艰难遭遇。
2006年12月21日,“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在台北举行反歧视记者会,数位台湾新郎、大陆配偶头戴圣诞帽,呼吁台湾当局改革严苛面谈制度,公平、人道对待两岸婚姻。
中新网12月25日电 据台湾《旺报》报道,台湾行政机构会议在今年11月8日通过《两岸条例》修正草案,大陆配偶最快4年取得台湾身份证,估2万余人受益。但此案送进“立法院”后,已4度遭民进党及“台联党”团退回程序委员会,完成立法仍遥遥无期;大陆学生纳健保案也8度被阻。“陆委会”强调,既让陆生来台读书,就不应歧视,应让他们感受台湾的善意。
根据台湾内务部门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外籍及大陆籍配偶人数累计已有46万余人,其中大陆籍配偶逾30万人。
行政机构会议上月8日通过的修正草案规定,将大陆配偶申请定居年限由6年修正为4年至8年,规定依亲居留连续居留满3年,且每年在台湾地区合法居留期间183天以上者,可以申请长期居留。
长期居留满1年且居住335天以上,或连续居留满2年且每年居住270天以上,或连续居留满5年且每年居住183天以上者,可以申请在台定居。
草案增订大陆配偶在申请定居时需具备相关权利义务基本常识,协助尽速适应在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