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元旦起酒测值下修 开车低头族将被罚
中新网12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2013年元旦交通新措施,台北市交通大队今天(26日)表示,自2013年1月1日起,汽车、摩托车驾驶人当低头族,酒测值超过0.15毫克皆依法开罚。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队表示,自2013年1月1日起,增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31条之1规定开始执行,若行车时使用智能型手机或计算机等,属违规行为,分别处汽车、摩托车驾驶人3000元(新台币,下同)及1000元罚锾。
交通大队指出,另增修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4条,无驾、初次领驾照且未满2年、职业驾驶人开车时,饮用酒类或类似物后,酒测值超过每升0.15毫克,不得开车,并将依规定举发。
交通大队表示,相关新规定,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由于在跨年隔天进行,民众前往欢度跨年夜时,也应注意新规定,避免违法又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
台北市警方呼吁,民众切勿存有“喝一点不会超标”的投机心理,更不要以身试法,如有饮酒需求,可落实指定驾驶或搭乘大众运输工具返家。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