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猥亵15岁少女 被罚抄108遍《心经》(图)
中新网1月2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湾28岁韩姓工程师去年4月间在网络认识初中少女,两人相约见面,在少女同意下,韩男抚摸少女胸部、下体,遭少女家长怒告。新竹地院法官除判韩男有期徒刑7月,也依少女家属要求,罚抄写108遍《心经》,让韩男净心,免再对少女心生淫念。
判决书指出,去年4月间,韩男在网络上认识就读初中的15岁少女,两人聊天后相约见面,韩男在车上对少女抚摸胸部;隔天再约少女到租屋处,在少女同意下,以手隔着衣、裤抚摸少女胸部和私处。
少女家长得知此事大怒,坚持提告。少女家长并当庭提条件,“若被告抄写108本(遍)《般若波罗蜜多心经》,法院点收后,由被告持赴新竹市竹莲寺,向南无观世音菩萨忏悔后放进金炉烧化”,才愿意原谅被告。
法官要求韩男执行少女家属所提条件,韩男同意,历经2个多月抄写完毕,交给法官核对。法官点收《心经》108遍确认无误,命韩男拿去寺庙烧化,且要全程录像存证。
新竹地院法官依对未满16岁女子猥亵罪,判处韩男7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期间内应交付保护管束,并向公益机关提供40小时的义务劳动。
法官邱忠义表示,希望被告藉由抄写《心经》的过程,训练自身定力与耐心,并达到净心效果,使其日后行为前,均能三思而行,勿再对少女心生淫念。命被告烧化心经则是希望以白纸黑字证明其心念。
260字的《心经》被视为阐述大乘佛教中空和般若思想的经典,大意是“透过心量广大的通达智慧,而超脱世俗困苦的根本途径”,其中“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句子最为人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