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嗲声”艺人开车撞伤妇人 和解不成遭起诉
林美照因开车不慎撞伤妇人,未与双方达成和解共识,遭妇人控告过失伤害,检方认为林美照确实有过失,将其起诉。 图片来源:台湾“今日新闻网”
中新网1月5日电 台湾“嗲声”艺人林美照遭控开车行经新北市新店区祥和路时,不慎撞伤骑乘摩托车的廖姓妇人,导致廖妇脑出血、左手骨折。因廖妇要求400万(新台币,下同)的赔偿金,双方未达成和解,台北地检署4日依过失伤害罪,将林美照起诉。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林美照于2011年12月6日下午1点左右,开小客车行经祥和路时,未注意到廖妇骑乘的摩托车由外侧车道变换到内侧车道,不慎撞上廖妇车尾,造成廖妇左手骨折、头部外伤、脑出血、颅骨缺损等伤害,廖妇即对林美照提告。
检方表示,经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此起车祸的主因虽为摩托车骑士,林美照为次因,但审酌过后认为林美照仍有过失,依过失伤害罪将她起诉。
林美照4日出面解释,自己相当有诚意欲跟对方和解,但因廖妇要求的和解金高达400万,真的无力负荷,目前已将调解事宜交由委任律师处理。
【编辑: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