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农业利用台资续居大陆第一
6日,记者从福建省农业厅获悉,2012年,福建省批办台资农业项目89个,合同利用台资1.6亿美元,实际到资8000万美元。至此,累计批办台资农业项目2426个,合同利用台资32.5亿美元,实际到资18.4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的数量和规模继续位居大陆各省市首位。
在闽台农业合作中,台湾农民创业园已成为两岸农业合作的最重要平台。作为大陆拥有台湾农民创业园最多的省份,福建省6个台湾农民创业园于2012年引进23个台资农业项目和4家台湾农民个体工商户入园,合同利用台资4300万美元。
除了农业利用台资不断扩张,闽台农产品贸易也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势头。据福建省农业厅统计,2012年闽台农产品贸易额有望突破9亿美元。
发挥台湾农民创业园带动作用,福建大力引进和推广台湾农业良种、高新技术、先进设备,2012年先后在10个县市区开展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建成特色基地6万亩,有效促进了闽台两地农业深度对接和产业升级。
闽台农业合作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省农业厅表示,在10个县市区开展闽台农业合作推广示范,辐射带动福建推广优质水果蔬菜等面积超过100万亩,珍稀食用菌种植超过3亿袋,新增农业产值15亿元人民币以上,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近10亿元,实现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此外,据不完全统计,2012年我省邀请200多位台湾农业教授、专家来闽指导,先后组织开展了闽台生态茶园建设、台湾莲雾栽培、金线莲组培等技术培训,举办闽台农业合作技术培训班120多期,培训各类现代职业农民等5万多人次,解决了一批特色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问题。(记者 方炜杭 通讯员 刘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