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防务部门:军职人员年金制度朝5方面改革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防务部门昨天(9日)表示,军职人员年金制度将朝所得替代率合理调整费率等5面向改革,现有军职当局负最后支付保证责任。
台当局“立法院”明天邀请防务部门负责人高华柱进行“军职人员年金制度改革规划”项目报告并备质询,防务部门书面报告昨天晚间送达“立法院”。
根据防务部门书面报告,军职年金将朝所得替代率合理调整给付水平、保险费率适度提高、检讨退休年龄与给付计算基准、提高基金收益及当局负最终支付责任等5面向进行改革。
台防务部门报告指出,年金制度改革将朝财务健全、社会公平、世代包容、务实稳健等原则进行,并考量军职与文职差异性,在所得替代率计算给予适度区隔。
台防务部门表示,现行“陆海空军军官士官服役条例”已依据“公务人员退休抚卹基金管理条例”,明订由当局负最后支付保证责任,但“军人保险条例”仍需配合公、教保险研定情形,审慎研修;至于未来新进人员是否仍由当局负最终保证责任的“确定给付制”改为量入为出的“确定提拨制”,将配合“行政院”与“考试院”评估审慎研议。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