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船上性侵智障女子 台湾海巡人员被判缓刑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海巡部门队员林姓男子被控搭台马轮时,在船上性侵一名轻度智能障碍女子。台湾高等法院审酌林男与被害人和解,昨天(10日)判缓刑。
根据判决,林姓男子是台当局“海巡署海洋巡防总局”队员,他于去年2月休假时,自马祖南竿搭乘台马轮前往基隆市。
判决指出,林男在船只航行期间,向一名女子搭讪。女子见林男身穿“海巡署”的橘色外套,以为他要检查证件,就将自身包含身心障碍手册的证件交给林男察看。
林男获知女子是轻度智能障碍者后,察觉女子因心智缺陷,反应不及常人,又见女子因酒醉晕船呕吐,身体虚弱,竟假借搀扶女子去床位休息、帮女子按摩为由,猥亵、性侵女子得逞。
法院一审判处林男有罪,林男与检察官均提起上诉。高院审酌林男于二审审理时,以新台币50万元与被害女子和解,女子也到庭表示愿意原谅他,依乘机性交罪判处林男1年8月徒刑,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将和解金额给付完毕。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