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有“立委”吁马英九不再选党主席
马英九 图片来源:台湾“中央社”资料图
中新网1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报道,国民党将在今年改选党主席,目前兼任党主席的马英九有意继续兼任,遭来自党内的质疑。国民党“立委”蔡正元今天(18日)在网络上发文表示,依照“人民团体法”的规定,马英九任国民党主席只能连任一次,依法不能再选,即使参选党主席并当选,最后也会被法院判决“当选无效”。
蔡正元表示,依照“人民团体法”第20条规定,人民团体负责人之连任“以一次为限”,而根据国民党党章第17条规定,党主席任期为四年,“连选得连任一次”。马英九在2005年当选国民党主席,任期应该到2009年,但他在2007年2月间,因“市长特别费案”起诉而请辞党主席,先由吴伯雄代理主席。然后在四月间办理党主席补选,由吴伯雄真除,蔡正元认为吴伯雄当选党主席,只是补足马英九的主席任期;马英九在2009年再度当选党主席,任期到2013年,蔡正元认为已经“连任一次”,因此依法不能再选,即使当选,法院也可以依照竹南镇长康世儒的前例,判决“当选无效”。
针对蔡正元的质疑,国民党方面只表示“还要研究”。
不过,根据现行“人民团体法”第49条规定,政治团体选任职员的职称、名额、任期、选任、解任等事项,可“于其章程中另定之”,换句话说,“人民团体法”授权政治团体可在符合民主原则的前提下自定章程,马英九能不能继续担任党主席,只要修改国民党党章就可以解套。
【编辑: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