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曼妙人妻诉家暴 已婚警察办案"办到床上"获刑
中新网1月23日电 据台湾ETtoday新闻网报道,已为人妻、身材曼妙的台湾刘姓女子,3年前到台湾新北市一派出所报案,意外与受理警察擦出“爱的火花”,两人三度上汽车旅馆发生性关系,被丈夫发觉一怒提告;这名警察办案办到床上,法院依“妨害家庭”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
刘姓女子年逾40岁,因长年跳舞,身材保养得宜,2009年间到派出所报案控诉丈夫家暴,发现受理报案的已婚林姓警察是哥哥的中学同学,接触话题从公事转至私事,刘女吐诉与丈夫关系不佳,两人于2011年发展成婚外情,3次到汽车旅馆共度春宵。
刘女老公得知后对两人提告,后来撤消对妻子的告诉。林姓员警在警局内部调查时坦承犯错,但在侦查中一度翻供,法官调阅警方资料,林员才认错,法院依“妨害家庭罪”对他判刑3月,可易科罚金。
【编辑: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