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发言人:两岸经济合作取得三进展
中新社北京1月30日电 (记者 郑巧)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发言人杨毅30日在北京介绍,2013年新年伊始,两岸经济合作频传好消息,取得了三项重要进展。
在当天举行的国台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杨毅主动发布这三件事。
第一,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台北分行签署了《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即将正式开始实质运作,台湾居民在台开办人民币业务的日子近了。
第二,1月29日,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机构在台湾举行了首次监管合作会议,就进一步加强两岸监管合作,共同推动两岸资本市场资金双向流动及机构准入等达成多项共识。该会议标志着两岸证券及期货监管合作迈上新台阶,对推动两岸资本市场合作进程具重要的积极意义,两岸业者给予热烈回应。
第三,1月30日,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台北办事处将在台北挂牌,成为在台湾设立办事机构的首家大陆经贸团体。台湾贸易中心上海及北京代表处已于上个月分别挂牌成立。两岸经贸团体实现互设办事机构是两岸经贸关系的又一突破,将对加强两岸业界交流,深化两岸经贸合作,推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有记者问,台湾会否成为继香港之后又一个人民币离岸中心?
杨毅表示,凡是有利于加强两岸金融合作,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发展的事情,大陆方面都持积极态度。
至于大陆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访台之后,银监会、保监会是否将陆续到访,杨毅说,第三次两岸银行业监管磋商会议,双方在积极联系中。目前还没有保监会访台讯息。
近日,关于大陆要求台湾方面开放农副产品进口的传言引发热议。杨毅回应,该消息不确实,大陆目前没有这方面考虑。在两岸经济合作进程中,大陆方面将本着两岸一家人的理念,充分体谅和照顾台湾民众,尤其是中南部农民朋友的实际利益。
杨毅还介绍,国台办近日派出5个工作小组,分赴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湖北等台商集中地区走访台资企业,实地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看望慰问台商。
由大陆方面工商总局认证的“驰名商标”近日新增4个台湾品牌,杨毅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迄今工商总局已认定21个台湾商标为“驰名商标”,对其扩大保护。比如对“金门高粱”、“宝岛眼镜”等遭侵权较重的台企商标进行专项执法。他表示,乐见更多台资企业商标入选“驰名商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