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消费者机构抽检:金门牛肉干几乎不含金门牛肉
中新网1月3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消费者文教基金会公布抽验13件金门牛肉干,几乎都不是金门牛肉制作。
消基会秘书长、台湾大学农经系教授雷立芬说,消基会1月中旬在主要销售商购得13件金门牛肉干,结果肉品来源标示显示,几乎全都不是用金门牛肉制作。
每件样品所用牛肉,依产品标示,来自一地或两地。消基会统计,所用牛肉全来自澳洲7件,来自澳洲、新西兰两地的有4件,来自金门及澳洲的有2件。
她说,13件样品都没有完全使用金门牛肉的案例,却称是金门牛肉干。
消基会强调,“卫生署” 2012年9月6日就已公告,去年9月20日起生产制造含牛肉原料的包装食品,例如牛肉干、泡面等,都要标示牛肉原产地,或在包装袋上增加标示“牛肉来自XX”等同义标示。
而“公平交易法”第21条也规定,商品或广告不得有引人错误的标示,否则同法第41条规定可限期改正,并得处新台币5万元以上、2500万元以下罚锾;呼吁“农委会”及“公平会”加强查处。
由于其中一件产品良金还出现在“农委会”所设的农业易游网站上,消基会质疑公务机关有带头欺罔之嫌。“农委会辅导处”表示,昨天已从网站上撤除。
【编辑:温雅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