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商人撞死人于入监前潜逃 嚣张开返台条件引哗然
中新网2月2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酒驾撞死送报孝子黄某的英国商人林克颖,发监前夕落跑返英,引发各界哗然,马英九也誓言缉捕林归案,不料林昨天竟发声明隔海呛声,坚称没监视器拍到他开车撞人,还反咬台湾司法不公、警员贪腐,才不得不偷护照离台,他并开出4项条件,才愿回台接受审判。死者父亲则痛批林克颖:“简直吃人够够。(欺人太甚)”检方也强调:“绝不可能与受刑人谈任何条件。”
林克颖2010年3月25日凌晨,在台北市一酒店喝到烂醉,请酒店小弟帮忙开奔驰车送他回家,结果在第一个十字路口就将小弟赶下车,自行开车,后撞死32岁孝子黄某,去年判刑4年确定,发监前却持前下属David护照,搭机逃回英国,劣行引起全台愤慨。
林克颖昨透过民进党前主席施明德前妻艾琳达发表声明,表示因台湾的司法审判没让他有机会自我辩护,才偷拿友人护照离台。他虽向被害家属致歉,但坚称没监视器拍到他开车,并质疑在台3年来没受到公正审判,法官不但开庭打瞌睡,还不让他调阅关键监视器影带,另质疑车祸相关路段有40支监视器,警方竟以案发时都还没装或故障、画面遗失等理由推托。
嚣张开返台4条件
林克颖提出4项返台条件,包括一,须有第三方公正客观的国际人权组织,在法院重新审理期间陪同;二,重审的司法程序须由国际与台湾的人权组织共同监督;三,立即调查为何调阅警局监视器未果;四,法官审理时应优先重视证据,而非依据他的肤色审判。
艾琳达昨说,林克颖在台期间曾在研究所修过她的课,她近来看到媒体报导,才劝林表达立场,“我不会劝他回台,因为他没有坐牢必要。”她也相信林无辜,就算他真的撞死人,也不是蓄意杀人,不应判那么重。
对于林克颖的指控,检方强调,死者被撞后几分钟,林家小区监视器就拍到林开肇事车辆进停车场,另有多人证词也显示林就是肇事者。台北地院回应,一审合议庭已就其有利、不利证据调查完毕,认为被告犯行明确判有罪,绝无偏颇;一名法官说,林十余年前曾犯《著作权法》被通缉,审判时落跑回英国改名再来台,如今撞死人又潜逃 ,显然缺乏法治观念,林隔海放话,根本想玩弄台湾司法。
林克颖质疑vs.各方反驳
家属痛斥吃人够够
针对林克颖指控警方搜证不力,承办的台北市大安分局不愿正面回应,但高院在判决反驳,指根据警政单位调查,林从酒店回家途中的监视器不是还没开通使用,就是档案已覆盖消失,或私人装设的监视器没往路上拍摄。法官驳斥,不能光靠被告猜测“可能有录到”,就漫指警方搜证不实。
而据一、二审判决指出,酒店3名员工作证指出,当天酒店员工卓俊呈帮林开车,但6分钟后,卓却出现在酒店外的监视器画面。林克颖辩称,卓驾车送他到台北市信义路、松仁路口后,因离家很近,他才换手自行开车回家,车祸与他无关。但检方认定,如按林所述,这一段路程约6.3公里,卓无论乘车或徒步都不可能在6分钟内折返酒店。
卓昨不愿受访,他的同事转述,卓开车送林后5、6分钟后就走回酒店说:“老外说他要自己开。”
死者父亲昨痛批林:“做错事还偷渡出去,根本不是人,还咬台湾人和被害人,简直吃人够够,现在已出去了,话就可随便乱讲。”民间司改会执行长林峯正表示,林若自认有证据没被调查,应循再审、非常上诉程序救济,但他所为就像“强盗跟警察开条件”,不如坦然来台司法救济,到时司改会将亲自接机,保证不受非法伤害。
“得了便宜还卖乖”
台“外交部条法司司长”申佩璜说,“他撞死人,一个家庭就这样毁灭,没赔偿就跑掉,还敢说我们司法不公。”
对于林克颖指判决缺乏直接证据,律师谢岳龙强调,许多案件都须靠间接证据及科学办案推理而出,林的说法“实在有够扯!”台湾人对于外国人实在是太仁慈了,如果是台湾人,“早就被押起来了”。
网友也群情激愤。网友HEK293斥:“什么时候轮到嫌犯谈条件?”amig0123怒批:“垃圾,得了便宜还卖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