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热水瓶害死台湾老翁 业者被判赔144万
中新网2月22日电 台湾台南市施姓老人4年前买到1个瓶盖有瑕疵的电热水瓶,2个月后不慎打翻热水瓶,致全身18%二级至三级烫伤,就此卧病至去年3月间死亡,家属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认定瓶盖确有瑕疵,昨天判决进口业者应赔偿家属共144万多元新台币。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住台南市的施姓老人(79岁),2009年12月底在台南市1家连锁家电量贩店,购买1款进口电热水瓶。年2月3日凌晨,施姓老人按压热水瓶准备喝水时,被瓶盖溢出热蒸气及热水烫伤手部,反射动作抽手时不慎打翻热水瓶,致全身18%二级至三级烫伤。
施姓老人因严重烫伤,就此卧病在床,期间曾有多种感染并发症和失智等情形,去年3月中旬死亡。家人认为电热水瓶的瓶盖有瑕疵,不易密合盖上,导致悲剧,因此提告向进口业者求偿260多万元。
但业者坚称,这款电热水瓶符合台湾检验标准,且在说明书内告知消费者,“不要用力关闭上盖”、“热水瓶若翻倒,热水也会从出水口和蒸气口流出,导致烫伤。”已善尽责任。
不过一审高雄地方法院委请经济部标准检验局鉴定后,发现施姓老人购买的这个电热水瓶的瓶盖,确实不易密合盖上、有瑕疵,与被害人遭烫伤有因果关系,因此一审判决业者应赔偿家属208万多元。
业者不服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审理后,也认为被害人购买的这个电热水瓶的瓶盖有瑕疵,业者有过失。但因施姓老人本身也有疾病,因此判决赔偿金额减为144万多元,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