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检方侦结台商断掌案 依诈欺未遂罪起诉
中新社台北3月26日电 (记者 董会峰 郑巧)台北检方26日侦结胡姓台商在大陆断掌案,认定他自伤自残再向保险公司诈保未得逞,依诈欺未遂罪起诉胡氏。
该案于前年发生,曾轰动一时。2011年,台商胡其扬在“立委”陪同下于台北举行记者会,声称自己11月初在大陆福建莆田遇劫,左手掌遭劫匪斩断,随身财物被抢夺一空,并指责福建警方“罔顾人权”,扣押胡被斩断的手掌当物证。
福建公安厅随后举行记者会,认定胡其扬是“自残自伤”,并指出在事发现场采集到的胡其扬血迹中验出麻醉药成分,且在附近池塘捞获沾有胡氏血迹的斩骨刀,向卖刀店家查证时,店家证实刀是胡所买。就此,海协会也向台湾海基会及时作了通报。
台湾“刑事警察局”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管道,从福建警方取得相关证物,并查出胡氏案发前曾在台向富邦及国泰人寿投保约新台币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案发后已向富邦人寿提出理赔申请。富邦人寿主动报案,台“刑事局”搜证后,报请台北士林地检署指挥侦办。
检警当时传唤胡其扬,胡否认自己将手砍断,对于细节辩称“忘记当时情形、不清楚”,经检方复讯后,谕令他70万元交保。
根据士林地检署的起诉书,胡姓台商投保后到大陆前往五金店购买斩骨刀,先使用麻醉药物后,再以右手持斩骨刀,连续重复同一方向猛砍左手掌16刀,造成左手掌几近切断,制造保险意外事故,随手将刀弃置一旁池塘,再自行就医并委请陆籍太太向公安报案谎称遇劫。但胡男在大陆治疗转院时,却拒绝医院保留断掌。
台湾“刑事局”及检方调查后发现,胡男经济状况不佳,帐户只剩5000多元,且胡男在大陆就医时,脖子上还戴着金项链,没被抢走,不合常理。此外,检警在取得证物刀械后,从刀柄采样的迹证被验出与胡男的DNA相符,且胡在台湾也未通过测谎。检察官认定他在证据齐全下还饰词诡辩,将他起诉并建请法院从重量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