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岛夜话:大陆配偶在台待遇应平等
台湾“立法院”近日审查“两岸关系条例”修正案,其中最惹争议的一条是大陆配偶取得身份证的年限,将从原先的6年减至4年,与其他外籍配偶条件相同。
民进党主政时期,大陆配偶需要住满8年才能申请台湾身份证。在这8年期间,大陆配偶不能工作,还必须每半年回乡一次。这种不合理的规定劳民伤财,也是漠视了大陆配偶的人权。马英九上任以后,先将8年的规定减为6年,现再减为4年,与其他外籍配偶看齐。
“台联党”对修正案提出强烈反对,理由是如果缩短大陆配偶来台年限,未来将有19万大陆配偶在台拥有参政权,势必影响台湾“大选”,放宽相关规定等同助长“中国抢滩”。“台联党”曾提议,大陆配偶在台取得身份证后满6年,才能有选举罢免权,至于“大选”,应在其取得身份满10年后才能有投票权。
全世界都没有听说过如此针对性的提案,完全是冲着大陆配偶来制定法令, 简直是不可理喻。
“台联党”的“立委”林世嘉说,陆配的人权应被尊重,但他们取得居留权后已可享受各项社会福利,即使欧美等国,对来自不友善国家的移民,也要施予差别待遇。
这番话着实惊人,也明确表达了林世嘉的思想本质,他嘴中所说的人权,其实只在诠释他自己心中偏悖偏激的政治倾向。林世嘉反对中国大陆,凡从那边来的人,他认为都不可在岛内享有平等待遇,应设特殊法令限制。他苦于找不到任何法理根据,就拿欧美国家做挡箭牌,更显此人的粗陋肤浅,骨子里的洋奴气息颇为深重。而让绿营最担心的是,大陆配偶有了投票权之后,近20万选票绝大多数会投给蓝营,今后的绿色执政更将遥遥无期。
台“陆委会”强调,修法的目的是保障人权,公平对待陆配就是尊重台湾家庭,希望外界不要以政治角度看待此事。
绿营如果想赢得更多的选票,就该拿出点气魄来,一视同仁地伸出双手欢迎来到台湾的每位新成员,保障他们在台湾的基本权益,帮助他们尽快融入这个社会,同心协力为台湾的未来努力打拼。然而,他们的做法是给陆配贴标签,认为他们都是危害台湾的人,最好不发给他们身份证。这些人的思路和做法只会使自己的路愈走愈窄,最后成了死胡同。
心胸开阔,才能赢得选民,为自己的政治理想开拓前程,每天鸡肠狗肚打小算盘、拿小鞋给人穿的做法,除了令人厌烦外,最后都成不了大气候。(作者唐荒 台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