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协会在北京举行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
中新网北京4月26日电(记者 路梅)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今天上午在北京举行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总结2008年6月以来第二届理事会的工作,规划未来任务,并举行理事换届,推举产生新的领导机构。
新闻资料: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是于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章程》规定,海协会以促进海峡两岸交往,发展两岸关系,实现祖国和平统一为宗旨。为实现上述宗旨,海协会致力于加强同赞成本会宗旨的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的联系与合作;协助有关方面促进海峡两岸各项交往和交流;协助有关方面处理海峡两岸同胞交往中的问题,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接受大陆有关方面委托,与台湾有关部门和授权团体、人士商谈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有关问题,并可签订协议性文件。
海协会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理事由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推荐、协商产生。理事任期三年,可连任。海协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海协会可聘请名誉会长和顾问。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会长、常务副会长认为必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议,可以临时召开理事会议。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作为理事会的常设执行机构。海协会办事机构现设秘书部、研究部、综合部、协调部、联络部、经济部。
海协会成立迄今共组成过两届理事会,第二届理事会现有理事222名。2008年6月3日,海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推举陈云林为海协会会长,聘请张克辉、林丽韫为顾问,推举郑立中为常务副会长、孙亚夫为执行副会长、李炳才为驻会副会长,推举王富卿、王在希、安民、张铭清为副会长。根据会长提名,决定李亚飞为秘书长。2009年4月,经海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同意,海协会执行副会长由李亚飞担任,并继续兼任海协会秘书长。
海协会首任会长为汪道涵,荣毅仁曾任海协会名誉会长。历任常务副会长为唐树备、李炳才、郑立中;历任秘书长为邹哲开、张金成、李亚飞。(来源海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