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一警员同时睡2女 被控跨过友人性侵判无罪
中新网4月27日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警察日前遭女子指控性侵,他当晚酒后和2名女子同床睡觉,半夜时刻他先跨过另一名女子,对另一名女子性侵得逞。该名遭性侵的女子泣诉,事发当时她曾向同床的女子不断捏打求救,但对方却未醒来;事后她传短信给姐姐称遭性侵,法院认定罪证不足,判决该名警察无罪。
这起女子指控遭警察性侵、却因罪证不足判决无罪的案件,发生在去年5月。台中市一名任职于交通大队的36岁刘姓警察,5月22日晚上经友人介绍,与另外2名同行女性友人吃烧烤到隔日凌晨,之后在到刘男家中续摊,刘男友人有事先行离开,3人便喝到凌晨3点多,要求2名女友人留下过夜。
3人睡在同一张床,到了凌晨5时左右,被害人小咪(化名)突然感觉有人摸她大腿,张开眼发现刘男竟跨过友人趴在她身上,她吓得赶紧捏打睡在一旁的友人,但友人因烂醉而未醒来,之后遭刘男性侵得逞。小咪事后传短信给姐姐,声称自己遇到变态,还传一个“哭脸”的符号,事后对刘男提告遭性侵。
刘男遭移送后否认性侵,并称说有问过小咪“可以过去吗?”对方回复“可以帮我付房租吗?”刘男同意后才发生性关系,但后来没给钱,刘男才认定因此遭告性侵。小咪称说有捏打友人,但警察做笔录时并未发现女友人身上有痕迹,虽然小咪事后有传短信给姐姐表示遭性侵,但她姐姐事后也将短信删除,法官因此认定罪证不足,判决刘男无罪。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