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军增募兵诱因 军士官可申请育婴假
中新网5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台湾当局立法机构今天(10日)通过“陆海空军军官士官任职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未来军士官比照“性别工作平等法”的规定,可以申请留职停薪的育婴假。
条文指出,任职一年以上,为抚育3岁以下子女申请育婴假的军士官,以本人或配偶一方为限;而留职停薪的期限,则以子女满3岁为止,但不得超过两年;如果同时抚育子女两人以上者,留职停薪期间应该合并计算。
参与修法的国民党“立委”林郁方表示,三读条文有助于增加台军募兵的诱因。林郁方也说,现在部队战争型态开始改变,需要细心耐心的女性加入,所以条文三读通过,确实可以增加民众加入台军的诱因。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