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已婚女子与牙医裸泡温泉 法官称不算通奸
中新网5月1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名在牙医诊所担任护士的已婚女子和牙医师有暧昧,2人还拍下一同裸泡温泉的照片,结果被从事工程师的丈夫发现,甚至还得知牙医师写暧昧情书给妻子,认为2人通奸,丈夫不甘被“戴绿帽”而提告。
检方审理之后认为无过夜和通奸等证据,予以不起诉处分;男子另提民事诉讼求偿百万,法院判决妻子赔偿25万(新台币,下同),牙医师则不知对方已婚判免赔。
该名从事工程师的叶姓男子与妻子于2006年结婚,妻子婚后到了一间牙医诊所担任行政主任,并与尤姓牙医过从甚密。叶男在2010年间,发现家中计算机档案内,有妻子和尤男在汽车旅馆赤裸泡温泉、拥吻等照片,认为自己被妻子“戴绿帽”,2011年2月向高雄检方控告2人通奸,并要求精神赔偿100万。
叶妻事后坦承,的确和尤男一同北上出差泡温泉,但否认共宿和发生性关系。叶妻声称和尤男的书信往来,只是在抒发情绪,2人因感情不睦早已分房;同样已婚的尤男,他不否认和叶妻交往,但称是因叶妻身份证配偶栏空白,始终不知对方已婚,也坚称虽与叶妻全裸共浴,但绝无发生性行为,2人的关系也在叶男发现后就断绝联络。
叶妻还指控叶男是在未经过她同意下取得照片等资料,不得作为证据。但法院认为2人仍为夫妻关系,他并非以强暴或胁迫方式取得,只是叶男提供的内容,仅可证明叶妻和尤男有暧昧情愫,无法证明2人有发生关系,通奸部分不予起诉。但2人在旅馆全裸共浴,已踰越正常婚姻外男女间的社交礼仪,判决叶妻需赔偿丈夫25万精神抚慰金;尤男则是不知叶妻已婚,因此判决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