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遭指控案件停审声请遭驳回 再做精神鉴定
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陈水扁被控卸任前夕,涉嫌侵占、隐匿机密公文案,台北地院承审合议庭,认为陈水扁目前的病情只构成暂时不宣出庭,还未达到不能到庭的法定事由,17日裁定驳回陈水扁的停止审判声请。
但基于保障陈水扁的权益和审判公平性,合议庭考虑扁的重度忧郁症观察与判断,都须相当时间,特别选任他在北荣的主治医师周元华担任鉴定人,进行为期2个月的精神鉴定。
周元华表示,昨(17日)下午的确接到法院来电,但还没收到正式公文,基本上他不会拒绝,但按照常规受刑人应到精神鉴定医院进行鉴定,“阿扁难道要转回北荣吗?”
周元华昨表示,若按照程序通常是决定精神鉴定医院,医院再决定进行精神鉴定的人选,他并非是北荣专门执行精神鉴定者,且常规来说,受刑人须回到法院指定的精神鉴定医院进行鉴定,“怎么会是医师跑到台中去做精神鉴定?”除非是有特别要求,才会再过去台中培德。
陈水扁进行精神鉴定,主要是合议庭想了解他的病情,未来是否可以完全恢复,还是有可能达到“心神丧失”程度,或因重度忧郁症日益恶化,达到不能恢复的情形,因此不能到庭,以做为尔后是否停止审判的参考。
陈水扁的律师团成员石宜琳律师昨日表示,合议庭驳回停审声请,另行指定医师进行精神鉴定的做法“可以接受”。
北院审理陈水扁侵占隐匿机密公文案,扁在去年8月22日首度庭讯出庭,曾做无罪答辩,后来因病戒护就医后,先后在去年10月25日、12月25日,及今年4月9日三度因病请假未出厂出庭。
上月9日陈水扁第三度请假时,律师团,依据“刑诉法”规定,指扁目前患有重度忧郁症、重度睡眠呼吸中止症、非典型巴金森症和痔疮四种疾病,提出本案停止审判的声请。
合议庭当时除询问周元华有关扁的状况,还两度函查台北荣民总医院了解扁的病情,认为扁患有重度忧郁症固然是事实,但严重程度还未达到不可逆(不可恢复)情形,且未来是否达到这种程度,也须一段时间观察,以扁目前的生理病况而言,只构成暂时不宜出庭的原因,还不是法定的不能到庭事由,声请停审并无理由,应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