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两大佬入狱一波三折 案件大逆转暂停入监
中新网5月23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民进党前秘书长吴乃仁和前“立法委员”洪奇昌在台糖售地案中被依背信罪判刑确定,原预定本月底入监服刑,但发监前大逆转,台湾台中高级法院分院合议庭22日裁准再审,吴乃仁、洪奇昌暂停入监服刑,案件重新再审。
两人原被台中地检署执行科通知本月6日入监服刑,两人分别将户籍迁到宜兰县三星乡、罗东镇,声请移转管辖执行,宜兰地检署执行科通知洪奇昌5月30日下午3时报到入监,吴乃仁发监时间还未确定。
台中分院行政庭长吴火川指出,昨天裁定再审后,原判决失效,也同时裁定吴乃仁等5人的刑罚全停止,都暂时不需入监。
洪奇昌昨晚前往欣赏音乐会,对再审裁定感到欣慰。洪奇昌强调,同案被告台糖资产处前处长刘柏诚也获再审,让他最感高兴;寻求再审的过程中,洪奇昌曾表示,在售地案签字批准的台糖总经理魏巍等高阶人士没事,反而是中阶主管刘柏诚遭判刑,令人不平。
再审裁定书指出,春龙公司2003年5月向台糖表达要买32笔土地意愿,台糖提供土地公告现值、当局征收价格数据给春龙参考。
法官说,提供这些签呈数据的台糖人员并非估价小组成员,只是台糖内部的签呈和建议内容,无法认定就是台糖售地的正式估价程序,但原判决将这些查签和建议,列为论断低估这些土地价格的依据。
法官并指出,吴乃仁同年10月核定售地底价,报台湾经济部门同意备查,同年12月吴乃仁离职;这些核定的标售底价,经过6个月有效期限后未卖出,台糖重新评估,地价未变也没调整,再由当时台糖总经理魏巍以未变动的价格出售。
法官表示,观察此售地案估价程序,难认定当时有低估地价行为,这些重要证据未被审酌,需开庭重审。
吴乃仁被控在台糖董事长任内,违法低价出售台糖土地给春龙,今年4月吴乃仁、洪奇昌被依背信罪各判刑3年10个月及2年4个月定谳;另春龙总经理潘忠豪3年4个月、台糖资产处前处长刘柏诚3年2个月、月眉厂前副厂长吕钰玫2年8个月也判刑确定。
台中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蔡宗熙表示,潘忠豪5月6日已发监,如今全案再审,执行科昨发释票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