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女子如厕时遭割脸毁容 仅获赔61万表不满
中新网5月24日电 据台湾TVBS网站报道,2011年12月,一名汽车女业务到卖场上洗手间,被歹徒持刀划伤脸,缝了56针,这名女业务脸部留下11公分疤痕,还得了忧郁症,提告求偿医疗费和精神抚慰金,总共192万(新台币,下同),但法院却认为,女业务的脸部疤痕,可以藉由医美技术治疗,轻判歹徒只需要赔61万多。
这是前年12月底,杨小姐在卖场厕所,被陌生男子划伤脸部的伤口,疤痕从右边下巴延伸到右耳下方,长达15公分,深也有0.3公分,杨小姐就医总共缝了56针,事后向歹徒求偿192万医药费和精神抚慰金,但法院判赔结果,却只有61万多,落差很大。民众说:“毁容那么严重,还患有忧郁症,觉得判这样,太轻了。”
民众说:“法官只判60万,我是觉得,光这60万做美容的医疗费都不够了。”
民众听到判决,都替杨小姐打抱不平,但法官判定理由却是认为,杨小姐脸部疤痕伤口愈合良好,应该可以藉由医美技术治疗,因此只判赔61万多。医生表示,医美技术的确可以让疤痕变小,变得比较不明显,但要完全消失,办不到。医生说:“可以局部注射类固醇或是做雷射,说要疤痕百分之百消失,还是有它的难度。”
这起割脸事件,发生在前年12月底,从事汽车业务的杨小姐,原本要到卖场上洗手间,结果被歹徒以小镰刀胁迫,性侵不成却划伤脸,形成一道11公分的疤痕,杨小姐说,她为此伤心到得忧郁症,更不敢单独上公厕,如今又面临法院轻判,对她是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