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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高校培养涉台法律人才见成效

2013年05月28日 10:00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近年来,法学本科专业在校人数大增,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响应福建省“培养适应海西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号召,独辟蹊径,避免“同质化”竞争,自2008年起启动了旨在培养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通晓海峡两岸法律制度与实践,适合从事涉台法律事务的应用型法律专业人才的“涉台法务人才培养项目”。经数年打造,该学院建立起一整套培养机制,培养出一批批涉台法律人才,走出了一条为海西建设和两岸和平发展服务的人才培养新路。

  特色凸显 占据优势

  在两岸和平发展的大背景下,随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推进,闽台经贸和人员交流规模迅速扩大,在闽台企数量日益增多,规模日益扩大,与此相关的法律事务随之增多。据统计,仅2008年1月至2011年5月,我省各级法院受理涉台一审案件6086件,涉及刑事、民商事、行政、执行等各领域,超过人民法院同期受理同类案件总数的40%。省各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均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采取先行先试举措,以更好地服务海西建设。一些台湾的律师事务所也开始在福州、厦门等地开设办事处。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大发展的形势形成了对通晓两岸法律制度的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迫切需求。

  正如吉尔兹所说“法律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而语言正是这种地方性知识最为重要的载体。闽南语、客家话是台湾地区最主要的两种地方性语言,来大陆投资、经商的台胞也大多持这两种方言。培养一支熟悉两岸法律制度与实践,能熟练使用闽南语、客家话等方言,并能在基层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调解处理两岸经贸交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民商事纠纷和相关案件的法律人才也就成为当务之急,这也是福建省属高校法学院自身优势所在。

  法律知识在法律院校都能传授,但是,熟悉闽南语、客家话等方言,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的人才培养,在福建本地生源占70%以上的福建师大法学院则同时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优势。基于此,福建师大法学院大胆创新,先行先试,在本科三年级开设《台湾法概论》等课程,加强涉台法律的研究和相关课程的建设,并进行为期两年的涉台法律知识培养,为海西建设做好法律人才的储备。

  机制创新 师资先行

  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是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前提。福建师大法学院未雨绸缪,整合该院师资力量,组成一支以研究两岸司法制度比较为核心任务的学术团队,承担了多项国台办、教育部、福建省等部门与两岸关系法治化建设相关的科研项目,积极参与省内外涉台法规的立法咨询,并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立法项目的论证和起草工作。

  其间,逐步形成了一支熟悉台湾法律制度和两岸关系法律规定的人才队伍,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近年来,该学院连续六年与有关单位共同主办、协办海峡两岸法学论坛活动,展示法学院教师在涉台法律研究方面取得的成果,了解与掌握相关的研究前沿与动态。

  同时,通过与福建省审理涉台案件、处理涉台法律事务经验丰富的各级法院、律师事务所等建立共建关系,共同探索研究涉台案件及涉台法律事务的特点及解决规律,增强了学院相关教师对处理涉台法律事务的感性认识,促进了教学研究水平的提升。法学院杜力夫教授由于其在涉台法律研究领域的突出成就,担任了省政府顾问团法律组成员,去年被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聘请为学术委员会委员,今年又被中国人民大学台湾法律问题研究所聘为高级研究员。

  此外,借助地缘优势,法学院还定期与台湾高校开展学术交流,与台湾高校法学院系互派教师访问讲学,共同探讨涉台法律事务处理的经验与认识。日前,又有一批共15位本科生和研究生即将于6月底赴台交流。

  立足本土 服务基层

  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基础、较为全面地了解台湾法律制度、熟练使用闽南语或客家话是师大法学院“涉台法务人才培养项目”的三大特点。

  语言特点是实践工作中处理涉台法律事务时能更好了解与理解台湾地区的制度文化背景与台湾同胞的行为、生活习惯的先天优势,而优良的学习成绩则是掌握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更好地学习台湾法律制度的保证。针对这一需求,法学院在不改变原教学计划的前提下,利用课余时间丰富教学内容,强化有关台湾地区法律制度和交易习惯的课程和讲座,主要包括《台湾民事法律制度专题》、《台湾商事法律制度专题》、《台湾司法制度专题》、《台湾政治、社会与文化发展专题》等,从而使学生能较为全面地了解台湾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法律制度与实践,形成应用型、复合型涉台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机制。

  福建师大作为一所地方院校,法学院的生源70%以上来源于福建省,他们先天具有的方言优势和与该地区的密切联系,通常也意味着师大法学院的毕业生主要在省内各基层司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从业,成为为当地民众和来闽台胞提供法律服务的主力军。学院发挥自身优势,利用学生的特长,使培养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具有与福建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传统相匹配的特色,同时也使毕业生能在福建各地基层单位“留得住,用得上”,由此大大拓展了学生就业渠道,也提升了学院的社会美誉度。(文/颜东明)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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