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男子开车低头看手机 撞车后肇逃被判刑7个月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一名男子被控无照驾驶并边开车边低头看手机,导致冲到对向车道并撞翻对向一辆车子后肇事逃逸。高等法院今天(4日)判他7月刑徒。
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书指出,一名林姓男子被控在去年11月4日下午5时许,无照开车行经桃园县杨梅巿杨新路二段时,竟边开车边低头使用手机,导致车子冲到对向车道,在对向车道开车的一对夫妻闪避不及,当场被撞翻,四轮朝天,被害夫妻全身是伤。
判决书指出,林男撞车肇事后,因担心被查出无照驾驶,竟然无视车上的2名友人,弃车落跑,但警方赶到现场后,随即将林男逮捕,并移送法办。
二审法官查出,林男曾有酒驾前科,遭判处罚金8万元(新台币,下同)确定;林男向法官表示,他已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撤回伤害告诉,但一审法院仍依肇事逃逸罪,判他7个月有期徒刑,不得易科罚金,他因不服一审判决,才上诉二审。
林男建请二审法官能改判他6个月以下,得以易科罚金或是缓刑,强调自己上有双亲要奉养、下有女友即将结婚,所以不宜入狱服刑。
高等法院认为林男有酒驾前科,还又犯案,可见毫无悔意,因此驳回上诉,仍判他7个月有期徒刑,全案还可上诉。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