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内务部门会同法务部门明确颜清标无法再参选
中新网6月5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内务部门今天(5日)中午与法务部门研商,认定前“立委”颜清标无法再参选,内政部门相关负责人萧家淇今天下午说明。
台当局“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会计法”修法,报支经费问题除罪范围,扩及民意代表等。“法务部”表示,颜清标所涉酒帐案适用“会计法”修正范围,依法免于执行。
但颜清标未来能否再参选,涉及解释问题。“内政部”昨天正式行文给“法务部”,要求解释“会计法”修法条文“不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如涉刑事责任者,不罚”中“不罚”的意思;若“不罚”不等于无罪或可消除犯罪纪录,依照“公职人员选罢法”,颜清标仍无法参选。
根据“选罢法”第26条的消极资格规定,“曾”犯贪污罪,经判刑确定,不得登记为候选人。
萧家淇表示,“内政部”今天中午和“法务部”会商,讨论颜清标能否再参选一事,会中已得到具体结果,认定颜清标无法再选。
颜清标因酒帐案被判刑3年6月、剥夺公民权利3年定谳,“立委”职务遭解职,目前在台中监狱服刑。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