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中院涉台商事案件以调解和撤诉结案达64.7%
中新网苏州6月10日电 (记者 吴瞳)“通过建立台商投诉协调机制,把事情化解在法庭以外。”9日,苏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以下简称民三庭)庭长朱劼纯总结十年来涉台商事审判时有感而发。
当日,由两岸十余家媒体组成的“江苏打造对台交流合作‘四个新高地’”专题采访团来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该院台商投诉协调机制运行情况。
截至2013年3月,该市共有台资企业10002家,投资总额1118.99亿元,长年在苏州工作生活的台胞达10万多人。随着来苏州投资的台商企业不断增加,台商投诉协调案件也快速增加。为此,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民三庭,审理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及知识产权案件。
经统计,2002年至2012年,该院共受理涉台商事案件267件,审结232件。涉台案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的共123件,占232件结案总数的53.02%。如果扣除42件缺席审理案件,调撤率占总结案数的64.7%。
“2011年5月,我院与苏州市台办联手调解,成功化解了具有40多年同窗情谊的两方台商因隐名投资在上海、苏州、吴中区三地法院起诉的系列纠纷案件。通过台商投诉协调机制,提高了涉台商事案件的审结效率。”朱劼纯说。
随着台商投资领域不断扩大开放,两岸商贸、金融领域进一步融合,涉台商事新的案件类型不断涌现。为了让在在苏州投资的台商能够更好的熟悉大陆法律,该院还延伸审判服务,每月都向部分台商在苏设立的投资企业邮寄收集的各种典型案例。不定期的通过观摩庭审、座谈会、走访深入企业进行法律宣传。每年选择一些典型案例进行点评,阐述裁决的依据及思路,解决台商的疑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