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基层调解员在厦交流调解经验
2013年06月17日 08:56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16日,海峡两岸百余名基层调解员在鹭岛相聚一堂,在“两岸基层调解员交流会”上交流调解经验,探讨排难解纷之道,期盼未来进一步深化合作。
“调解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渊源,是中华民族‘和为贵’优良传统的集中体现。”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赵闽阳说,“台湾与大陆拥有相同的历史文化遗产,两岸调解制度在历史渊源、工作理念、制度设计上具有很多相同或相似之处。”
台湾调解委员会联合总会监事主席林森斌表示,两岸在基层调解领域交流合作日益频繁,同行间相互介绍宝贵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有助于丰富完善中华特色调解制度、维护两岸同胞权益和维持两岸交往秩序。
调解又称诉讼外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理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
此次交流会共有包括台湾调解委员会联合总会屏东等9个县市分会和乡镇市区调解会的委员代表参加。
台湾屏东县枋山乡调解员王丽田说,台湾调解员都是推选地方上德高望重的长者担任。“和大陆相似,也是请双方的宗亲协调,了解各方意愿,能够调解的尽量调解,减少诉讼的困扰。”
两岸相关人士表示,未来将积极打造更多符合调解工作特色、体现区域优势的交流平台,共同促进两岸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记者沈汝发)
【编辑:杜静】
专题:第五届海峡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