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失忆没知觉 台男子喝蒙打死友“不算杀人”
中新网6月23日电 台湾龚姓男子常常酩酊大醉,前年底涉嫌酒后打死情同自己父亲的龚姓酒友,被控杀人罪,法官认为他酒测值1.23毫克,案发时酒精性失忆,已无知觉与判断能力,改依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须强制戒酒10个月。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龚姓男子(32岁)长期酗酒,出现过2次酒精性失忆,清醒后不记得酒醉时的行为,甚至曾经酒后自残、与人争执斗殴。前年12月他带着酒、菜,到邻居龚姓酒友住处对饮。
2人当天深夜不明原因冲突,龚男涉嫌下重手,造成对方双眼出血难以张开,左耳、左眼眶多处裂伤,右前胸大片挫伤,多条肋骨骨折,死在客厅地板上,龚则倒头大睡,隔天才被对方胞兄叫醒。
警察据报赶抵,龚酒测值高达1.23,坚称对方是比他年长的“阿伯”,2人“情同父子”,常一起饮酒作乐,自己半夜醒来时,看对方睡地板会冷,还拿外套帮忙盖上,他不可能打死对方。
但龚衣服、拳头上的血迹都验出死者DNA,检方认定龚明知自己会酒后乱性,应该避免饮酒才不会酒后失控,却主动找死者喝酒,造成自己酒后行凶,依杀人罪起诉。
法官根据精神科医师报告,指龚案发后隔天测得的酒精浓度,仍达每公升1.23毫克,案发时恐怕更浓、更醉,已陷入酒精性失忆和酩酊状态,没有知觉与判断能力,精神状况已达不能辨识行为违法、或欠缺辨识行为能力程度。
法官认为,龚失控打死对方,但无杀人动机,改依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2月,服刑前须接受强制治疗戒酒10个月,民事部分应赔偿死者家属新台币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