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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两岸可讨论两会协议未涉领域公权力行使

2013年06月26日 11: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6月26日电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范丽青26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随着两岸交流合作的深化,两会协议未涉及领域的公权力行使问题,也是可以讨论的。

  有台湾记者问:国台办副主任孙亚夫日前在“北京会谈”致辞时,谈到两岸政治安排表示,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情况下,“两岸交往中实务部门公权力行使的问题是可以讨论的”。有学者解读认为,两岸可以讨论互称官员职衔问题。请问发言人如何对这句话做进一步解读?

  范丽青回应称,孙亚夫在“北京会谈”研讨会致辞时谈了对探讨两岸政治关系安排的看法和建议,说明大陆方面一直在研究如何合情合理安排国家尚未统一特殊情况下的两岸政治关系。孙副主任先指出“尽管大陆和台湾尚未统一,但中国的领土没有分裂,主权没有分割,两岸同属一个中国的事实没有改变;同时,由于两岸尚未统一,因此有这一特殊情况下需要处理和解决的问题”。他接着强调,“在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政治基础上,在不造成‘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情况下”,对“两岸交往中实务部门公权力行使的问题是可以讨论的”。

  范丽青说,在近年来两岸交流合作进程中,确实存在两岸实务部门公权力行使的问题,比如海协会和海基会在“九二共识”基础上开展协商、签署协议,就是两岸双方各自授权、行使公权力的体现。随着两岸交流合作的深化,两会协议未涉及领域的公权力行使问题,也是可以讨论的。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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