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监察机构弹劾大刀朝自己开铡 双方对决意味浓
中新网7月5日电 台湾监察机构4日高举弹劾大刀朝自家人开铡。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监察委员”李复甸、马以工调查认定,“监察院秘书长”陈丰义擅自销毁高达161.5公尺,相当于新光大楼高的档案,直指档案涉及“犯罪事证”,严重违反“档案法”而弹劾陈丰义。陈丰义也立刻大动作开记者会拍桌反击,双方隔空对决意味浓厚。
李复甸、马以工查案2年,在上月首次提起弹劾案未过关,昨二次提案闯关。据了解,弹劾审查会历经冗长讨论,“监察委员”分两派意见。一派是认为除非有隐匿犯罪,否则还不到弹劾地步;另一派则认为要“就事论事”,最后以六比四通过弹劾案。
这也是自前“监察委员”蔡庆祝被依贪污罪判刑定谳后,“监察委员”决定开铡自家人的第二起案件。
李复甸、马以工调查发现,陈丰义于2011年6月指示办理“监察机构调查案件档卷清理计划”,就监察机构已归档的未逾保存年限,以及需要永久保存的调查案与行政案卷,迳自抽取部分内容销毁,总计有1654件档案“无从查考”。李复甸形容,档案堆迭起来约161.5公尺,五十层楼高,与台北火车站前的新光大楼一样高,数量庞大。
马以工表示,档案局指出,销毁档案前应先电子扫描储存,以及办理监定工作。陈丰义一直认为自己销毁的不是“档案”,而是报纸、广告、雨衣等。但马以工认为就算是不重要的文件,处理档案也有一定程序,怎能全部搬到礼堂销毁呢?
陈丰义销毁档案动机为何?马以工不愿多解释,斩钉截铁说是“重要犯罪事证”。据了解,第三届“监察委员”调查一件与“农委会”有关的案子,但来不及弹劾仅完成调查报告。“法务部”近期来函调阅资料追查该案,主查“监察委员”林鉅锒、马以工才发现,档案不翼而飞,从132公分变成19公分,特别是“贿款单据”不见才展开调查。
“监察委员”弹劾记者会一结束,“监察院长”王建煊机要则接着宣布陈丰义要开记者会,李复甸私下火大说,“他(陈丰义)是一个要走的人,怎么还替他传达指示?”气氛一度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