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平潭明确“台车入闽”等通关便利措施
中新社平潭7月5日电(郭熙婵)新近出台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关监管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该政策宣讲会5日在福建平潭举行。引人关注的是,该《办法》对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购物免税政策、台车入闽等便利两岸交流的措施给予明确。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主任龚清概表示,新《办法》适应平潭构建“两岸共同家园”的需求,有助于平潭加速成为两岸产业融合的新平台。
《办法》制定了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购物免税政策,规定允许平潭岛内居民和游客在台湾小商品交易市场购买粮油食品、土产畜产、纺织服装、工艺品、轻工业品和医药类等六大类商品,在每人每日6000元人民币购物总额内予以免税。
此外,还明确了“台车入闽”等便利两岸交流往来政策措施。《办法》规定了平潭与境外之间的口岸管理模式,进一步落实了允许台湾地区机动车在临时牌照有效期内多次自由进出平潭的政策,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对外开放口岸审批和两岸交流往来主通道建设奠定了基础。
中国海关总署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司司长张皖生表示,“税”一直以来是制约平潭发展的杠杆。中国海关总署此次特地为平潭“量身定做”特殊政策,即针对内销货物实施“选择性征收关税”,该政策比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现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更加优惠。
此外,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境外进入平潭可以依据货物清单享受免税或保税的政策;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由区外进入平潭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