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士兵猝死案 被告军官态度端正以15万交保
据台湾媒体报道,北部军事地方法院昨晚重开洪仲丘案被告、中士陈毅勋羁押庭,陈毅勋不再像之前保持缄默,对审判长提问都具体回答;陈表示,愿意接受再羁押,法官考量陈无逃亡、串证之虞,维持15万元新台币交保。
军检侦办洪仲丘命案,收押542旅副旅长何江忠、旅部连长徐信正、上士范佐宪与陈毅勋4人,8月1日移审时,4人都获交保,军检不服提出抗告。“军高检”昨发回陈毅勋更裁,何江忠等3人“最高军事法院”最快今天会做出驳回或更裁的决定。
陈毅勋是洪案18名被告中,所犯刑责最重的被告,军检依上官藉势凌虐军人致人于死罪嫌起诉;陈交保后归建返回兰指部,昨天晚餐时,从电视看到军检抗告成功的新闻,心情荡到谷底,当场放下筷子,难过到吃不下饭。
陈随便扒了几口,下餐厅没多久,马上接到羁押庭讯通知,随即回寝室简单收拾行李,脸色凝重,由部队长官陪同,搭车离开营区到军事法院。
陈委任了三名律师,一致强调陈交保后一直待在部队,放假也自愿留营,不可能串供或湮灭证据。
但两名军检和洪家义务律师李宣毅强调,陈虽然人在部队,但难以“预防”不会经过电话等直接或间接方式串供,李宣毅还以现代通讯设备取得容易,但预防串供不易等理由,主张羁押陈毅勋。
陈的律师坚持主张陈无羁押必要,并提出先前陈遭羁押,全案还没移审院方时,律师团向高等军事法院递状抗告,要求撤销羁押,7月30日高院裁定抗告有理,正好全案移审院方,地方军事法院也在8月1日晚裁定陈交保,显示当时“高院”、地院都认为陈毅勋无羁押必要。
军检听见律师提7月30日“高院”裁定抗告有理,当庭表示没收到裁定公文,审判长张焕熙特地查阅资料,发现确有此事,但军检表示确实没收到公文,张焕熙表示继续开庭。
陈强调,绝无凌虐洪的意图,7月3日这天他只负责晨间操练,下午3点他就休假,5点离营,洪是在他离营后送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