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raybetapp瀹樻柟涓嬭浇 | raybetapp | 国际| 军事| rayapp涓嬭浇 |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胁迫少女性交易 台湾2名同性恋女子遭法院重判

2013年08月06日 15: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8月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刘姓女子与胡姓同性恋人纠众迫未成年少女签立本票,从事性交易,拆帐牟利。台中高分院各判处2人徒刑13年2月与11年10月。

  台湾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判决书指出,刘、胡两女为同性恋人,胡女在网吧认识一对未成年姐弟,2011年间将少女吸收旗下,由刘女与胡女在网站上张贴援交广告,媒介少女与男客性交易,并与少女对半拆帐。

  事后,少女不欲再从事性交易,刘女与胡女竟纠众殴打少女弟弟,强迫少女签立面值3万元(新台币,下同)的本票,并迫少女的刘姓男友签立为本票保证人,强迫少女持续从事性交易。

  少女在2012年间因生理期不愿从事性交易,刘女及胡女检查确认后,要求少女再签10多万元本票,作为补偿未工作费用及预防逃跑保证。少女返家告知家人,经家人报案。

  一审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处刘女、胡女各徒刑16年及13年,并科罚金30万元及25万元,胡女等人不服上诉。

  台中高分院改判胡女等人13年2月及11年10月,并各并科罚金25万元及20万元。

【编辑:郭思远】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