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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要求菲方重惩渔船案案犯 不赴台就审将通缉

2013年08月08日 09:2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湾渔船案,菲国疑似开火射击的海巡队员5月30日接受台湾调查团询问后离开调查局,在车内遮掩躲避镜头。(陈振堂摄)

  中新网8月8日电 台湾当局法务部门7日称,台湾“广大兴28号”渔船案,菲律宾8名涉案被告,日后若不赴台就审,将以通缉结案,并呼吁菲国依该国法律从重处断。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广大兴28号”事件发生近3个月,菲律宾及台湾的那个剧7日下午分别公布各自调查报告,皆依杀人罪起诉菲律宾巡逻舰指挥官Arnold Dela Cruz y Enrique等8人,依菲国法律可处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台湾法务部门透露,菲国杀人罪(homicide)最重可处20年徒刑,相对低于台湾地区杀人罪最重可处死刑;呼吁菲国对8名被告从重处断。

  台当局外事部门与法务部门随后在外事部门举行记者会,外事部门官员石定与法务部门官员陈明堂等人,说明调查结果。

  媒体询问案件后续在台湾审理程序。陈明堂表示,全案将移审屏东地方法院,屏东地院会透过外事部门送达传票给菲律宾被告,假如被告不赴台就审,在台湾境内会以通缉方式暂时结案。

  他呼吁,希望菲律宾依该国法律,给予被告严厉制裁,以彰显公义,避免类似案件重演。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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