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检察机关将重启调查林毅夫案 返台或现曙光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台“监委”叶耀鹏12日表示,“军审法”修改后,相关法规已有所变更,他将重启调查“林毅夫叛逃案”。他认为所谓林毅夫是叛逃连续犯的说法很牵强,追溯时效应该从1979年算起,现在已超过20年时效。
台湾军方人士则称,林毅夫案将在“军审法”修正案公布5个月后,函移犯罪地检察署。是否为继续犯,由检察机关认定。
台法务部门12日指出,林毅夫案将在收到案件、研究相关内容后,依法侦办,至于负责侦办林案的检察机关,届时将一并决定。另外,至于林毅夫案是否已过追诉时效?或者他的犯罪行为持续进行中?官员说,将等收到案卷再决定。
台军方曾主张不追诉
“监委”叶耀鹏、赵昌平2009年间曾纠正台防务主管部门。当时纠正案文认为,金门防卫司令部1979年就已陈报林毅夫涉犯“叛逃”罪嫌;台防务主管部门1998年令指,林员所涉“敌前逃亡”、“投敌叛逃”等罪行,法定追诉时效为“20年”;台防务主管部门军法司2002年研处意见更指出,林毅夫叛逃事件都已罹于追诉权时效,无法再对其追诉。但台防务主管部门“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却以“继续犯”侦办,而未“适用最有利于行为人之法律”。
“军审法”修改,移交一般司法机关审理,林毅夫是否连续犯等相关法律适用问题,将由未来管辖的检察署,依权责审认。
“监委”:将重启调查林毅夫案
叶耀鹏指出,虽然林毅夫案他已提过纠正案与调查报告,但法律有所变更,他会再次启动调查。他的法律见解趋近于台防务主管部门1998年、2002年的意见,也就是此案已超过追诉权时效。
他认为,所谓林毅夫是叛逃连续犯的说法,有点牵强,完全是政治手法。追溯时效应该从林毅夫离开金门那时算起,台防务主管部门则认为时效仍在持续中、永远不会完成,“完全是伤害人权的作法”,他对台防务主管部门的作法相当不以为然。
“立委”:台当局可拒林入境
服役时任军法预官的国民党“立委”纪国栋说,目前岛内有两派看法,一派主张应持续追诉时效;一派主张已过追诉时效,最好声请“司法院”大法官解释。不过,大法官只能解决法律问题,若大法官认定已过追诉时效,顾及军方及部分民众感情,台当局还是有权拒绝林毅夫入境。
出身台湾宜兰的林毅夫原名林正义,1979年在金门任马山连连长时,以游泳方式“叛逃”到大陆后,改名为林毅夫,曾任世界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大陆政协委员。台军方目前仍认定林毅夫为通缉中的“敌前叛逃罪犯”。(刘洁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