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故宫人员以“不雅”驱赶哺乳妈妈 遭到罚款
2013年08月19日 16:39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北市卫生局今(19)日公布违反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裁罚案件,截至7月为止,一共出现3件因妨碍妇女哺乳遭罚案例,其中包括台北故宫博物院,相关负责人与员工都被罚6000元(新台币,下同)。
台北市卫生局表示,这次共处罚2案,第一起为去年8月,台北故宫一名女员工以“不雅观”为由驱赶哺乳妈妈,结果被开出全台首张违反“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罚单。由于台北故宫负责人没有善尽教育责任也连带被罚,两人各被处以6000元罚金。
台北市卫生局健康管理处长林莉茹表示,公共场所哺喂母乳是基本人权,根据台“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条例”第4条规定,“妇女于公共场所母乳哺育时,任何人不得禁止、驱离或妨碍”,也不得以有哺乳室为由,要求妇女前往该处哺乳,违反者可处6000元至3万元罚款。
此外,台北市卫生局上午也公布今年1到6月稽查台北市应设哺乳室的393家公共场所,其中有8家被要求限期改善,最后都辅导完成。台北市卫生局表示,为了向哺乳妈妈提供便利实时的服务,台北市卫生局特别建立了“台北市哺集乳室地图”,民众可上网查询。
【编辑:郭思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