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男子寄子弹给前法务部门负责人 被判拘役
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台湾东森电视台网站报道,台湾男子杨进荣在2012年10月因与他人有刑事纠纷,竟将拾获的2颗子弹连同一封书信,寄至台湾当局“法务部”给时任“部长”的曾勇夫,曾勇夫办公室秘书接获信函后,立即报告曾勇夫并由政风人员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后循线逮捕杨嫌到案,并移送法办,台北地院审理后依恐吓罪嫌判处杨男拘役50天,如易科罚金罚5万元(新台币,下同),全案仍可上诉。
杨进荣在2009年9月间才因窃盗罪服刑出狱,但在2012年10月间,却将其拾获的2颗锈蚀子弹,和一封“交检2颗子弹给‘法务部长’曾勇夫”书信,装入信封中,再从高雄邮寄到台北市“法务部部长室”,曾勇夫办公室秘书收到信件并打开后,即先告知曾勇夫,经其核定由政风人员向警方报案,警方随后循线在高雄逮捕杨嫌到案。
杨嫌在被移台北地检署坦承子弹和信是他寄的,但是,却不是要恐吓曾勇夫,而是希望曾勇夫能协助他处理与一女子间的刑事纠纷。
法官审理后,认为杨嫌交寄信件时已是45岁的成年人,应可明知子弹非一日常生活随处可见之物,亦非任何人得任意持有,且应有相当智识能力得以判断寄送子弹予他人将使他人面临生命、身体遭受威胁之感,却仅因与他人存有刑事纠纷,即迳将书写内容含“交检2颗子弹给‘法务部长’曾勇夫”言语的信件1封寄送“法务部”,其自有借此方式恐吓“法务部长”曾勇夫生命、身体安全的故意,因此,依恐吓罪判杨嫌拘役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