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案 国民党已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中新网9月16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王金平“假处分”,使其在“确认党籍”民事诉讼定案前,暂时继续保留行使国民党党员权利。国民党律师团16日下午已经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王金平被控涉司法关说(说情)遭国民党撤销党籍,台湾选举事务部门11日已发函到立法机构注销王金平“立法委员”名籍。
台北地方法院13日裁准王金平以新台币938万为相对人(国民党)供担保后,于台北法院“确认党员资格存在”诉讼判决确定前,继续行使国民党党员权利。
据台湾媒体分析,由于此案属于台湾社会瞩目案件,预料台湾高等法院一天到两天时间,结果就会出炉。
台湾一名资深民事法官分析,王金平的假处分案较像是非财产权的身份关系诉讼,原则上可抗告至台湾地区“最高法院”。
他说,国民党若提起抗告,台湾高等法院有可能会作出三种结果,分别是驳回、自为裁定或是废弃裁定结果并发回地方法院更裁。
由于本案“确认党员资格存在”诉讼已分案,若发回地方法院更裁,仍会由原来的合议庭审理。
若国民党不服台湾高院驳回或自为裁定的结果,可依“民事诉讼法”规定,以适用法规显有错误为由,向“最高法院”提起再抗告,“最高法院”也可能作出三种结果,分别是驳回、自为裁定或是废弃裁定结果并发回高院更裁。
若“最高法院”驳回,则就此确定,不得提起再抗告,但若“最高法院”自为裁定或是废弃裁定结果并发回高院更裁,全案还可再抗告至“最高法院”。
“假处分”是台湾“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保全程序的一种,简言之就是由法院作出裁决,让权利的变动在诉讼结束前暂时冻结,维持现状,而请求人需要提供一定金额的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