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官方驳教授不实指控:服贸协议没有“一面倒”
台当局“陆委会”昨天晚间表示,服贸协议落实两岸“互利互惠”,没有“一面倒”。协议生效后,餐饮、洗衣、美容美发、批发零售、电子商务、银行业、电影业、在线游戏、寿险及期货业都有利。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昨晚针对台大经济系教授郑秀玲对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批评发布新闻稿指出,在两岸服贸协议中,大陆虽未将餐饮、洗衣和美容美发业纳入承诺,但实际上已经开放。
两岸服贸协议签署后,“陆委会”表示,台湾除享有原有市场开放措施外,还增加其它的保障,例如讯息公开与提供(第5条)、联系机制(第18条)等,对台商在大陆的发展将更有帮助。
“陆委会”说,批发、零售服务业并非服贸协议新增开放项目,自2009年6月开放以来,并未发生陆资把持批发、零售业,或是大陆产品充斥市面的情况,未来服贸协议签署后仍将严格把关。
“陆委会”指出,在电子商务方面,台湾争取到大陆同意台湾电子商务业者在大陆试点经营时持股可达55%,业者都认为是重大突破,后续将努力促使大陆进一步开放跨境提供服务市场;事实上,当局已运用两岸产业合作平台推动相关工作,并已有初步成果。
“陆委会”新闻稿表示,银行业是高度管制的行业,不论是台湾的银行赴陆投资或是陆资银行来台投资,主管机关都进行严格的个案审查,并建立安全控管机制,不会发生陆资买下台湾半数银行的情况;在金融个资方面,也将由当局与联征中心共同把关。
此外,在服贸协议中,台湾电影业、在线游戏、期货业等行业也争取到优于其它世界贸易组织(WTO)会员的待遇。
“陆委会”强调,大陆列入服贸协议附件中的80项服务业,超越大陆在WTO承诺的项目;台湾列入附件中的项目,只有19项超越WTO承诺,且都是现行对外资开放项目。
新闻稿说,台湾目前已对外资开放316项服务业,即使服贸协议生效后,仍有近120项服务业尚未开放陆资投资。
“陆委会”表示,两岸商签服贸协议是基于WTO和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两个基础洽签,兼顾双方的产业发展、市场开放程度和经济规模等问题,是落实两岸“互利互惠”的协议,没有“一面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