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民意代表提议增加医疗暴力刑责 当局支持
中新网11月2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医疗劳动正义与病人安全促进联盟今天说,应尽速修法加重医疗暴力刑责,台当局“卫生福利部”医事司长李伟强说,支持修法。
民进党籍“立法委员”田秋堇29日上午在台湾“立法院”举行记者会表示,现行医疗暴力行为属告诉乃论罪,曾发生受害医疗人员提告却遭黑道“关切”的事情;应将医疗暴力犯罪改非告诉乃论罪,加害者须受刑事追诉,而不是罚新台币几万元了事。
与会的“医劳盟”(“台湾医疗劳动正义与病人安全促进联盟”)理事长张志华说,医疗院所暴力事件屡见不鲜,但医病关系不应如此,如果没照顾好医护人员,受害的就是病人。这些暴徒一定要受制裁,坚持医疗暴力零容忍。
民进党籍“立委”赵天麟表示,“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准备12月2日并案初审医疗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医疗暴力行为刑责。
李伟强说,“卫生福利部”绝不姑息医疗院所暴力事件,也支持修正医疗法,目前方向是增列医护人员执行业务若受胁迫,要移送检察官侦查且排除在告诉乃论罪外。
刑责部分,他说,目前类似事件仅能罚3万到5万元(新台币,下同),但对加害者不痛不痒,已与“法务部”讨论,准备修订医疗法;若医疗人员执行业务受强暴胁迫,加害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万元以下罚金;若毁损医疗机构、破坏重要仪器受损导致他人生命有危害,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万元以下罚金。
李伟强表示,若医疗暴力行为致人于死,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若致重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