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汤客被当成山猪猎杀 被害家属盼限原住民用枪
中新网12月18日电 台湾“最高法院”17日认定,不管是“前膛枪”或“后膛枪”,原住民自制猎枪及自制子弹做为生活工具,不应课刑责;曾遭原住民当成山猪,持猎枪误射身亡的死者之妻昨控诉,“请严格限制原住民制作、使用猎枪,因为我先生就是被原住民用土造猎枪误杀!”
据台湾媒体报道,新竹县吴姓原住民去年11月6日晚间,在小锦屏野溪温泉区用土造猎枪打猎,当时他见草丛里有红色光点,以为是山猪眼睛就开枪,没想到一枪打死姓范姜的61岁老邻居,吴男被依过失致死罪轻判1年2个月。
死者的印度尼西亚妻朱女无法接受此判决,她说,无法想象在居民和泡汤客出入频繁的聚落旁,竟允许原住民拿猎枪打猎,这种几无管制的土造猎枪能够随意取得、使用,轻易夺走她丈夫的命,她无法接受。
台湾“最高法院”曾针对原住民自制猎枪案开辩论庭,范姜的家属痛批,官方对原住民猎枪管制太过松散,让吴男在民宅聚落旁的草丛开枪打猎,是草菅人命。
针对“最高法院”昨认定原住民自制猎枪,不论前膛枪或后膛枪猎枪都无刑责;一位原住民表示,前膛枪从枪口装填子弹和火药,易发生膛炸意外,且射速及射程较弱;后膛枪以制式步枪方式装填子弹,安全性较高,射程及射速较高,相对地,猎杀野生动物的效率,也比前膛枪来得高。被害家属建议,台当局应严格管制原住民使用土造猎枪,若一定要开放,也应限制使用地区和时段,因为“这么危险的东西如果到处都可以出现,难保不会再有人被误杀!”
“台中市野生动物保育学会”研究组长林文隆认为,原住民用自制猎枪狩猎,对野生动物的冲击反而比兽夹小,因兽夹易误伤无辜,猎枪相中目标及物种较准确,他认为问题不在于工具,而是打猎有无诚实申报猎物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