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微信“摇”来少女 被告性侵辩称“没硬来”
中新网1月6日电 据台湾媒体报道,基隆一名年轻男子透过微信的“摇一摇”功能,钓到1名年仅12岁的少女,不但带她出游还发生性关系。事后少女母亲得知此事,怒控男子性侵。法官审酌认为男子并未用暴力胁迫对方,判他1年半徒刑、缓刑3年。
检警调查发现,20岁的林姓男子,日前透过通讯软件“微信”(WeChat)的“摇一摇”功能,钓到1名年仅12岁的少女,并约她出游还带往住处留宿。少女母亲整晚等不到女儿回家,隔天见女儿返家时追问,才得知她留宿林男家中,并且还发生性关系,她愤而报警提告林男性侵。
林男在法庭上供称“我没有硬来,只要小贞喊痛,我就停”,少女也证称林男没胁迫。法官认为罪刑起码3年起跳,但考虑林男已和少女家人和解,且他才满20岁一时冲动才犯错,也未用暴力、胁迫的方式逼少女就范,因此轻判1年半,缓刑3年,缓刑期间交付保护管束。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