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郁琦: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要可行、务实
中新社台北5月30日电 台湾陆委会主委王郁琦30日表示,应该在“两岸交流不能停,协议监督要可行”的原则上规划、设计“两岸协议监督条例”,避免使其成为“两岸协议签不成条例。”
陆委会30日在高雄大学举办“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法制化焦点座谈”,邀请多位学者讨论两岸协议监督法制化相关问题,也与当地师生交换意见。
中央社报道,陆委会晚间发出新闻稿指出,王郁琦在座谈会上作上述表示。
报道还引述王郁琦的话说,他了解许多学生对中国大陆有非常复杂的情绪,经过太阳花学运,对民间提出的两岸协议要透明化和法制化的要求,当局会严肃面对并响应民意,让社会各界有更多参与,也希望能找出一套可行、务实的方法,让“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既能发挥功能,也能让两岸交流持续进展。
新闻稿指出,多数学者在座谈会上认同把“两国论”入法将引起争议,也认为“行政权”与“立法权”若角色混淆,会产生责任划分不清的情况。
有学者提出,当局应重建民众信任、提升公民参与的实质意义,在平行和垂直监督部份让更多公民有参与的机会,并考虑“立法院”审查时限是否足够等问题,王郁琦表示,将虚心检讨并努力找出共识,让“两岸协议监督条例”更加完善、务实且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