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立法院长”党籍案二审宣判 王金平胜诉
王金平。(台媒图)
中新网9月26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立法院长”王金平确认国民党党籍存在案,一审获胜诉,国民党不服提上诉;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宣判,上诉驳回,仍判王金平胜诉。全案仍可上诉。
台湾特侦组去年9月6日发新闻稿指涉王金平及“法务部长”曾勇夫、“高检署”检察长陈守煌替民进党大党鞭柯建铭司法关说(说情);国民党考纪会11日决议撤销王的党籍,并通知“中选会”注销王的不分区“立委”资格。
王金平立即声请定“党籍存在”暂时状态假处分,获胜定谳暂保党籍;他同时提出“确认党员资格存在”民事诉讼。
一审认为,国民党考纪会不是依“人民团体法”民主原则组成,不能取代会员大会执行除名权限,其撤销王的党籍决议不符“程序正义”而无效,判王胜诉。国民党提起上诉。
高院开庭四次,双方针对王金平有无司法关说、普通法院对撤销党籍有无审查权、考纪会撤销党籍是否违法、处分有无制裁权滥用、“人团法”的民主原则定义为何等辩论。
假处分是台湾司法上的一种临时保全措施,假处分的“假”,即“暂时”之意。正是这个假处分,让王金平暂时保住了“立法院长”的资格。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