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虐童“强制通报” 民众乐当热心“路人甲”
父母暴打小孩是家事,别人管不着?在台湾,情况正好相反:孩子遭受家暴,一定有人管,如果相关人员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还要被罚款;施虐的父母,轻则行政处分,重则剥夺监护权。记者日前走访台湾多家儿童福利机构与儿童权益保护相关人士,发现不少机构提供的服务,就是专门针对受到家暴的孩子。
打孩子不通报最少罚6000元
自1993年起,台湾地区就设置了虐童强制通报制度,保证了父母打骂、凌虐孩子不再是别人不能插手的家事。
台湾卫生福利部门负责相关事务的张秀鸳告诉记者,根据“儿童及少年福利法”,有责任通报的人包括医疗人士、警察、司法人士、教师、邻里干事、保育人士等。他们在执行职务时,一旦发现孩子身上有伤痕、被虐待,或者有家庭照顾疏忽的地方,必须要在24小时之内通报主管机关,否则他们会面临责任处罚,比如校长降职、教师记过处分,以及6000元(新台币,下同)起跳、最高3万元的罚款。
“这是一定要入法的。如果不入法,即便三令五申不准虐待儿童也没有用。入法之后,他人介入通报就变成了公权力,而且一定要执行。”张秀鸳告诉记者。
民众乐当热心“路人甲”
据了解,台湾过去也经历过一个“父母打孩子天经地义、别人不能插手”的过程,改变的根源,在于相关法规的不断健全。
洪锦芳是台湾中华育幼机构儿童关怀协会创办人,她告诉记者,早在1973年台湾就通过了“儿童福利法”,在此基础上,于2003年形成“儿童及少年福利法”,再加上16年前实施的“家庭暴力防治法”,多年的法制培育,逐渐打破了民众“家庭暴力为家务事”的观念。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家暴处于普遍的社会关注之中,民众也乐于去当热心的“路人甲”,看到家暴行为的发生、听到异样的哭嚎声从住户传出、注意到儿童深夜仍在街头游荡等,都愿意拨打113家暴援助专线协助通报。
不久前,台中有一位怒火中烧的“虎妈”就被一对情侣举报。她因不满儿子打电玩不写功课,在百货公司怒骂并脚踹,男童被踢飞摔倒。这对情侣不仅上前制止,还立刻打113电话报告社会局。
113专线24小时全年无休
记者注意到,无论是电视还是报纸,在报道台中这则社会新闻时,旁边都有一行字样:“家暴援助专线:113”。
113专线是唯一窗口单位,全台湾包括儿童在内,不分性别、年龄,任何人受到暴力伤害需要保护,都可以免费拨打这个号码。这里一年大约接到13万件各种暴力通报事件,其中约有1.6万件属于儿童虐待或疏忽照顾。
张秀鸳告诉记者,113专线是少儿权益保护通报系统的一个核心设置。接到举报后,专业社工立刻进行评估判断,如果情况紧急,会立刻通报警察局通过卫星定位赶往案发地现场,去做即时处理;如果情况稍缓,会于24小时之内报给案发地家庭暴力保护中心处理,3天之内一定会有相关主管部门或社工上门,全面了解情况。
目前,113专线有60位专业社工人员,每天24小时全年无休,等候民众通报。
儿福机构提供替代服务
“在台湾,孩子遭受家暴后,公权力会立刻介入。”张秀鸳介绍,经过调查程序,如果孩子遭受暴力比较轻微,就用行政处分的方式,要求施虐父母接受亲职教育,学习如何当父母;也可以透过民事保护令,要求加害行为人接受身心治疗;如果暴力非常严重,可以使用公权力,剥夺父母的监护权。
父母的监护权被剥夺后,孩子就要移出家庭,进入当局委托的社会福利机构。据了解,每年台湾约有1.6万户的孩子,是在寄养家庭、儿少保护机构接受替代服务,其中就包括受虐的孩子。当然,这种替代照顾是暂时的,要经过评估、待危机解除后,孩子才会再回到亲生家庭。
经过多年发展,台湾提供替代服务的福利机构也在不断完善,设点遍布全岛。比方新竹市的少年之家、台中市私立慈馨儿少之家、南投县陈绸少年家园、高雄六龟乡山地育幼院等,受虐孩子是收容的对象之一。台湾儿童暨家庭扶助基金会还直接为受虐儿童提供家庭寄养服务。
记者走访这些机构看到,它们都采用“家”的模式经营,整洁的宿舍、厨房、客厅,丰富的活动,开阔的游乐场所,专业与爱心结合的老师,心理辅导……洪锦芳认为,经历过家暴的孩子,心中不容易有爱,所以,要让他们在机构里受到在原生家庭得不到的关怀与照顾,同时也可以重塑孩子对“家”的认识与期望,形成健康的家庭观念。
(深圳特区报台北10月18日电 驻台记者 刘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