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3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湾糖业公司前董事长吴乃仁被控受前“立委”洪奇昌游说,利用职权,贱售台糖土地给春龙公司。台中地检署依背信罪将吴、洪两人起诉,并建请法官从重量刑。
检方起诉书指出,长期赞助洪奇昌的春龙公司负责人潘忠豪,原本租用台糖公司位于台中县及台中市土地,后来想要利用这些土地的地目尚属农地,地价较低的机会,取得所有权。
2003年间,春龙公司正式向台糖公司表达“转租为卖”的意愿,潘忠豪也透过洪奇昌向吴乃仁游说。台糖相关承办人员认为此一作法违反有关规定,建议全案不可行。但吴乃仁利用董事长的身分,指示相关承办人员办理出售作业。
台糖依据吴乃仁指示,评估出售土地的市价合计约新台币7亿8000多万元,但因子额低于土地公告现值,因而建议依照公告现值加4成出售,出售总价约新台币8亿7000万元。后又经台糖月眉厂土地评估小组估价,在多人持反对意见下,月眉厂代理厂长吕钰玫裁示估价为6亿多元。
在吴乃仁要求下,此一土地出售案未依惯例先交由董事会的土地资源及利用小组审查,而是直接列入董事会议程,并提前至第1案讨论。吴乃仁当时以台糖公司尚亏损7、8亿元,且需赶在年底前出售为由,裁示出售底价为6亿2387万多元。
台糖在标售这些土地时,除春龙外,另有人投标,且出售高过春龙,但因春龙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以6亿2688万多元得标。扣除1亿6000多万元土地增值税后,台糖实际收入只有4亿6000多万元。检方认为,与原先建议的8亿多元比较,台糖因而损失4亿900多万元。
检方侦查终结,认定吴乃仁、洪奇昌及潘忠豪等人涉犯背信,一并予以起诉,并认为吴乃仁与洪奇昌有一定贡献,行事作为动见观瞻,竟不思严守法政分际,因私利而使台糖公司蒙受重大损失,所以特别建议法官从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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