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湾警察机关核发如A4纸大小的“良民证”,要价250元(新台币,下同),被民众批“抢钱”。
台北市警局说,“良民证”正式名称是“警察刑事纪录证明”,主管机关是台当局“内政部”,由警察局执行审核;250元的价格已多年未调。
台北市张姓民众日前求职讨生活,到警局申办“良民证”,以为“良民证”是像旅行证件一样的小册子,付了250元,没想到警察局寄来的“良民证”只是一张A4大小的纸张,上头几个印章、注记没有刑案纪录几行字,这样一张纸竟要250元,他认为简直是“抢钱”。(高大林)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