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12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台北县一名李姓男子在去年“八八水灾”期间,为了自己上网吧等玩乐费用,至台北县市多家远传电信门市窃取赈灾捐款箱内现金,共得手新台币4600元,遭法院依窃盗罪判处拘役70日。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今年26岁的李姓男子先前已涉犯多起窃盗、吸毒等案件,经法院判刑后,于去年5月27日缩短刑期假释出监。
去年9月,当时李姓男子仍在假释期间,却为了自己上网吧、饮食玩乐等费用,至台北县市多间远传电信门市,先向店员佯称购买电子产品,再趁店员未注意之际,窃取当时“八八水灾”赈灾捐款箱内现金,共窃得4600元;第4次下手时才遭店员识破,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姓男子先前已有多项前科,假释期间仍不知悔改,贪图玩乐而行窃,因此审酌李男犯行判处拘役70日,得易科罚金7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