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14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南县1个月内发生两起网友相约见面女网友被男方性侵案,13岁女中学生被强暴得逞,20岁女网友在车内被对方脱掉内衣抚摸胸部,幸迅速下车逃走未被强暴,警方表示,网友首次见面,女网友最好找个伴赴会。
警方调查,13岁女中学生在网络聊天室认识陈姓男子,相约上月20日见面,当天陈即载到他的住处,一进房间就将女中学生压在床上,虽然她极力反抗,仍被强暴得逞。
被害女中学生原不敢向父母讲,将这件伤心事写在日记里,并向感情好的女同学说,女同学劝她一定要报案,将歹徒绳之以法,否则会有女子再受害,她鼓起勇气告诉父母,12日再由父母陪同报警,警方表示将传唤陈姓男子到案。
警方说,20岁女网友也是在网络聊天室认识同年纪的“阿文”,但不知阿文真实姓名,12日相约见面,对方驾车将她载到一处陆桥下,要求发生性关系,她不肯,阿文即强行脱掉她的内衣抚摸胸部,并解开她牛仔裤钮扣,欲从驾驶座跨到副驾驶座。
女网友趁机下车,并大喊“阿文,你这样我要报警”,阿文恐吓“妳得罪我没有好处”,即开车离去,案由警方受理。
警方表示,男女网友首次见面,最好约在人多的公共场所,女网友最好找个伴赴会,对方若提议到别的地方,须慎重考虑,对方若有让人感到不舒服的动作,应赶快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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