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7日电 “我要基本生存权!”台湾“卡债”受害人自救会今天宣布成立,并要求银行及法院让“卡债”族能在维持基本生活前提下,有尊严及负责的清偿债务。
据“中央社”消息,目前已集结61名受害人的“卡债”受害人自救会上午在台“立法院”举行记者会,宣布比照日本卡债者协会自助人助精神,成立台湾第一个卡债族自救团体。
1名女性“卡债”受害人代表在会上表示,自己原本是印刷厂业务,业绩不佳而离职,因替朋友周转、为他人背债,想以创业还债;不料,又被朋友诈欺而成为“卡债”族。她向法院提出清算,却遭法院指责有浪费或投机行为而获不免责裁定。想到过去种种,她曾数次自杀。
这名卡债受害人说,希望社会能给“卡债”族重生的机会,并提醒卡债族珍惜生命。
该自救会向银行及法院提出3项诉求,要求“尊严与负责的还债条件”及“基本生存权”。
自救会诉求,协商及更生还款金额应为债务人的收入减去必要生活支出的余额;还款期间最长为6年;清算程序结束后,除非债务人还有一定额度收入,否则免责认定应该从宽。
据悉,该自救会成立后,将提供“卡债”族协助、防止“卡债”族自杀或犯罪,举发不当催收行为,并推动修法保障“卡债”族的生存权。自救会同时还公布了服务电话,盼“卡债”族团结自救,一起争取债务人生存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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